屏東縣高樹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」增修訂全部條文之公告、令、修正前後對照表、修正後條文

一、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2條暨高樹鄉民代表會第22屆第3次定期大會議決通過(113年5月22日屏高鄉代字第1130000139號函)辦理。

二、依據上開條文規定,敬請屏東縣政府惠予備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