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東縣大武鄉公所第一公墓納骨塔於114年農曆春節期間休塔公告

一、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11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辦理 。

二、休塔期間自114年1月28日(星期二)至2月2日(星期日),共計6日 。

三、114年農曆春節連假期間暫停辦理各項業務,如欲辦理遷入、遷出、安葬、起掘等各項業務,請於114年1月 28日以前或2月2日以後至本所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