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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介紹│ 代表職權│ 現任代表│ 歷任代表│ 公開事項
本鄉鄉民代表會由全鄉公民投票選舉產生七名代表組成,並由代表互選主席及副主席各一人,任期四年,連選得連任。 鄉民代表會職權主要為議決鄉預算、審議鄉決算報告、議決有關鄉自治之各項提案,接受人民請願案及督促鄉公所各項施政業務等,以謀求全體鄉民的最大福祉。
大同鄉民代表會 會址: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4鄰朝陽37號 專線:03-9801171 傳真:03-98012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