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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命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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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化補助申請表

日期:97-07-16    
申請程序:逕向本所綜合服務台提出申請
應附證件:檢附除戶戶籍謄本、申請人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、火化及骨灰存放證明書、申請人金融機構(三星地區農會或郵局)存摺封面影本、申請人印章及其他證明文件。
處理期限:從申請至核撥約二個星期。
申請方式:親自或委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