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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相關業務- 原民會有何優惠之貸款項目?

一、「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」項下包括「經濟產業貸款」及「青年創業貸款」。
二、申請資格:係屬「創業貸款」,應有經營事業之事實,申請須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相關 政府立案證明文件。
三、貸款利率:年利率2%至2.5%。
四、貸款額度及擔保條件:擔保貸款額度最高1,000萬元,借款戶如申請擔保貸款,應提供十足擔保品;無擔保貸款額度最高300萬元,借款人應覓具妥實連帶保證人2人。
五、貸款期限:依借款人事業計畫核定,週轉性用途最長六年,資本性用途最長15年。
六、申請方式:填寫「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計畫申請書」並備齊相關文件後,向事業所在地之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。
七、承辦金融機構:土地銀行及合作金庫。應注意事項:本貸款非補助款性質,借貸後第1個月即負開始清償本息之責任,因此申請人於貸款前應謹慎考量自身還款能力、收入來源及事業經營前景等要素 。